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拍賣出讓公告
隴自然資源武告字[2021]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經隴南市武都區(qū)人民政府批準,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委托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以拍賣方式出讓武國土出2020-21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 率 |
出讓 年限 |
競 買 保證金 |
武國土出 2020-21號 |
位于武都區(qū)橋南片高速公路以南,規(guī)劃姚武路以北,經四路以西。 |
現(xiàn)狀(規(guī)劃指標詳見武國土出2020-21號宗地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 |
12768.16㎡ (約合19.15畝) |
二類居住用地 |
≤3.5 (不含地下部分) |
≤25% |
≥30% |
70年 |
1724萬元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210525000002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隴南市武都區(qū)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規(guī)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fā)建設的;
2.拖欠隴南市武都區(qū)土地出讓金未交清的;
3.其他規(guī)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7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7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shù)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申請手續(xù)。
六、出讓方式
本次出讓宗地按拍賣方式出讓,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須達到3家(含3家)。
七、拍賣時間及地點
拍賣時間:2021年6月18日下午15:00時
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廳
八、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1年5月26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取《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武國土出2020-21號)》。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xiàn)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本次出讓宗地按現(xiàn)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3.開發(fā)建設必須符合武都區(qū)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控制性詳規(guī)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4.凡未繳清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此前有不良記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拍賣出讓活動。
5.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自行查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
6.特別告知事項:本次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形式采用釘釘網絡視頻會議或現(xiàn)場的形式進行,出讓會議形式將在會議前通知競買人。
7.根據疫情防治工作進展情況,本次出讓活動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8.本出讓公告規(guī)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武國土出2020-21號)》載明的為準。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聯(lián)系方式
1.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
聯(lián) 系 人:王主任
聯(lián)系電話:13830919901
2.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 系 人:黃 濤
聯(lián)系電話:18894573202
特此公告
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武都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