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GD(2020)-07號、GD(2021)-02-1號和GD(2021)-02-2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
隴自然資源告字〔2021〕09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經(jīng)隴南市人民政府批準,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公開出讓方式出讓GD(2020)-07號、GD(2021)-02-1號和GD(2021)-02-2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委托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實施,現(xiàn)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綠地 率 |
出讓 年限 |
競買 保證金 |
GD(2020)-07 |
位于東江新區(qū)五鳳街以西,地塊形狀呈直拐尺形,詳見勘測定界圖。 |
詳見隴南市自然資源局關于GD(2020)-7號宗地的規(guī)劃條件 |
1269.0439㎡(約合1.90畝) |
住宅用地兼容商業(yè)設施用地(R2) |
<3.5 |
<25% |
<100m |
>30% |
商業(yè)40年、住宅70年 |
466萬元 |
GD(2021)-02-1 |
位于東江新區(qū)五鳳街以西,詳見勘測定界圖。 |
詳見隴南市自然資源局關于GD(2021)-02號宗地的規(guī)劃條件 |
1999.6083㎡(約合3畝) |
住宅用地兼容商業(yè)設施用地(R2) |
<3.5 |
<25% |
<100m |
>30% |
商業(yè)40年、住宅70年 |
822.5萬元 |
GD(2021)-02-2 |
101.33㎡(約合0.15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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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公開出讓文件》;2、GD(2021)-02-1號和GD(2021)-02-2號宗地整體出讓,為原GD(2021)-02號宗地分為2個地塊。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210906000009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因自身原因未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fā)建設的;
2.拖欠隴南市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6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nèi)如數(shù)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申請手續(xù)。
六、出讓方式
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達到3家(含3家)的,按拍賣方式出讓;競買人不足3家的,按掛牌方式出讓。
出讓方式于2021年9月26日18:00時前確定,并通知競買人。以掛牌方式出讓的,同時通知起始價及增價幅度,掛牌期間繼續(xù)接受申請,申請時間延續(xù)至2021年10月9日17:00時;交納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9日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一)拍賣時間及地點
拍賣時間: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時
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廳
(二)掛牌出讓期限、時間及地點
1.掛牌競價期限: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1日
2.報價時間:掛牌競價期限內(nèi)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掛牌及報價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1年9月7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取《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D(2020)-07號、GD(2021)-02號)》。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因本次出讓宗地面積較小,競得人應將本地塊與臨近地塊合作整體開發(fā),競買人在現(xiàn)場踏勘中應充分了解出讓宗地與鄰近地塊實際情況。
2.GD(2021)-02-1號和GD(2021)-02-2號宗地整體出讓(原GD(2021)-02號宗地分為2個地塊),競買人須同時報名、整體競價。
3.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xiàn)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踏勘中需了解鄰近地塊及土地使用權人情況的,出讓方和委托代理機構將派員陪同踏勘。
4.本次出讓宗地按現(xiàn)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5.開發(fā)建設必須符合隴南市城市建設規(guī)劃、控制性詳規(guī)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6.本公告出讓宗地規(guī)劃指標以相應宗地規(guī)劃條件為準,土地四至以相應勘測定界圖為準。
7.凡未繳清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此前有不良記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出讓活動。
8.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自行查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用于資格審查)。
9.特別告知事項:本次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形式采用釘釘網(wǎng)絡視頻會議或現(xiàn)場的形式進行,出讓會議形式將在會議前通知競買人。
10.根據(jù)疫情防治工作進展情況,本次出讓活動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11.本出讓公告規(guī)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D(2020)-07號、GD(2021)-02號)》載明的為準。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聯(lián)系方式
1.隴南市自然資源局
聯(lián) 系 人:楊 林
聯(lián)系電話:0939-8262872
2.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 系 人:付 新
聯(lián)系電話:18394592628
特此公告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
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