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動態(tài) > 通知公告
各繳款單位:
2014年至2015年,我中心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收取了項目履約保證金,現(xiàn)已不再收取。為了做好清退工作,我們通過官網(wǎng)、微信等渠道,多次通知繳款單位前來辦理退款,但仍有部分項目履約保證金未及時清退。按照審計、巡視巡察的整改要求,請各有關單位務必于3月10日前辦理退款手續(xù),逾期將全額上繳國庫。
特此通知。
聯(lián)系人:李耿獻
電 話:0939-8598576 19993928001
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8日